特写独家!黑粉登报郑重向喻言道歉:网络并非法外之地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13:28:23 995 0条评论

黑粉登报郑重向喻言道歉:网络并非法外之地

北京 - 2024年6月17日,近日,曾因在网络上发表恶意言论攻击知名艺人喻言的网友@某某某,在某报刊上刊登了道歉声明,郑重向喻言女士以及所有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人致歉。

@某某某在声明中表示,自己因一时冲动,在网络上发表了大量不实言论,对喻言女士造成了严重伤害。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
@某某某的道歉声明,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。许多网友表示,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。同时,也有网友呼吁,要加强网络监管,净化网络环境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
喻言女士方面表示,已接受@某某某的道歉,并希望以此为契机,呼吁大家文明上网,理性表达,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
事件回顾

2023年,喻言女士参加某选秀节目,最终获得出道位。然而,在节目播出期间,喻言女士却遭到了一些网友的恶意攻击。这些网友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,对喻言女士进行人身攻击,严重损害了她的名誉。

喻言女士曾多次呼吁这些网友停止攻击,但无济于事。最终,她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警示意义

@某某某的道歉,是对喻言女士以及所有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人的慰藉。同时也给那些妄图在网络上肆意妄为的人敲响了警钟。

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。我们要文明上网,理性表达,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
相关链接

  • 喻言工作室声明:坚决抵制网络暴力 [移除了无效网址]
  •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请停止网络暴力! [移除了无效网址]

延伸阅读

  • 如何应对网络暴力? [移除了无效网址]
  • 网络暴力如何影响受害者?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13:28:23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颜荡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